對話鱷魚主人:

  不烤了,可能還面臨巨額罰款

  “宜賓現在五六個部門找我談話,(因)這次鱷魚脫逃帶來的影響,(有關部門)可能對我進行巨大(額)罰款……社會輿論也對我的生活帶來很多不良影響。”康某表示,鱷魚逃進金沙江的傳言造成了巨大的社會恐慌,這個后果對他來說非常嚴重。

▲康某家的鱷魚中轉池。▲康某家的鱷魚中轉池。

  據了解,5月9日發生鱷魚出逃事件后,遠在海南三亞的康某立即設法往宜賓趕,10日晚抵達宜賓。11日上午,康某告訴記者他一直在有關部門做筆錄。

  紅星新聞記者注意到,康某原來的微信名稱為“鱷龜鱷魚娃娃魚批發”、抖音賬號叫“宜賓鱷龜鱷魚批發”,微信朋友圈、視頻號和抖音賬號發布有多段銷售、燒烤鱷龜鱷魚的作品。11日中午,記者發現康某的微信賬號名稱改為了“康某”,視頻號只有一個作品;但抖音號作品仍在。

▲紅星新聞記者和康某對話。▲紅星新聞記者和康某對話。

  在采訪康某過程中,康某的有些行為讓人頗為費解,比如他要求記者報道時附上他的手機號碼,并要求標明他是雪灘“熊火柴”烤全羊的股東,雖然后來其母親聲稱他并不是股東,只是為燒烤提供鱷魚食材。

  在此前的采訪中康某表示,記者采訪他都要求附上他的電話,“有一個(媒體)不給我帶廣告就沒理他。”后來,康某要求紅星新聞記者把他的抖音賬號順便帶一下:“你把我抖音艾特置頂,這么大一波熱度。”見記者沒有明確答復,康某再次提出以上要求,并貼上一個發怒和3個流淚的表情。

▲紅星新聞記者和康某對話。▲紅星新聞記者和康某對話。

  得知被找回的6條鱷魚全部被宰殺后,記者詢問康某是不是如其之前所說,都要做燒烤鱷魚?康某表示:“不烤,看相關部門怎么處理,完了再說,具體看官方通報,(鱷魚死體)被政府(相關人員)帶走了……”

▲紅星新聞記者和康某對話。▲紅星新聞記者和康某對話。

  康某認為,鱷魚逃跑是他的問題,但是鱷魚跑到了那里(金沙江)可不是他說的。康某稱,他可能會起訴造謠的人。

  律師說法:

  暹羅鱷可經營利用,但需持相關手續

  四川一上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林小明律師表示,根據《人工繁育國家重點保護水生野生動物名錄(第二批)》,案涉暹羅鱷為經國家林業局批準列入首批54種可商業經營利用野生動物名錄的動物。因此,該種鱷魚肉可食用有法可依,但其屠宰加工、檢驗檢疫均應按照水生動物相關要求執行。

  根據《野生動物保護法》的規定,“對人工繁育技術成熟穩定的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經科學論證,納入國務院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制定的人工繁育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對列入名錄的野生動物及其制品,可以憑人工繁育許可證,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核驗的年度生產數量直接取得專用標識,憑專用標識出售和利用。”

  林小明說,由此可知,任何個人或單位在未辦理相關許可證的情況下,私自飼養包括案涉鱷魚在內的野生動物均涉嫌違法。養殖戶需要持有水生野生動物馴養繁殖許可證,進行售賣則需辦理水生野生動物經營利用許可證。

  林小明說,根據法律規定,未取得人工繁育許可證繁育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或者相應野生動物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沒收野生動物及其制品,并處野生動物及其制品價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同時,未經批準、未取得或者未按照規定使用專用標識,或者未持有、未附有人工繁育許可證、批準文件的副本或者專用標識出售、購買、利用、運輸、攜帶、寄遞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及其制品或者相應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或者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按照職責分工沒收野生動物及其制品和違法所得,并處野生動物及其制品價值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人工繁育許可證、撤銷批準文件、收回專用標識;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由以上法律規定可知,即便案涉鱷魚主人康某并非人工養殖鱷魚,而是購買用于食用,但若未按照法律規定購買、運輸案涉鱷魚的并無法提供鱷魚的合法來源的,那么其購買鱷魚的行為可能將被處罰:沒收其購買的野生動物及其制品和違法所得,并將處以相應罰款。”林小明認為,若鱷魚在逃跑過程中,對他人人身或財產造成損失,鱷魚主人康某還得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

  四川鴻章律師事務所執行主任趙光華律師認為,根據現有證據,“出逃”鱷魚屬于暹羅鱷,其野生品種屬于瀕危保護動物,但是我國允許養殖該類型鱷魚。在獲取該類型鱷魚這個問題上,除了養殖暹羅鱷,其實很難捕獲野生暹羅鱷,或者說因為野生暹羅鱷數量極為稀少,獲取野生暹羅鱷成本實在是太高,而導致一般人極難獲得野生暹羅鱷。康某確實購買的是養殖暹羅鱷,那么康某無需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反而公安機關應該對康某提到的可能是有人偷盜鱷魚開展調查。

  紅星新聞記者 羅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