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寵人士之間交流養寵物心得,甚至撫摸對方飼養的小貓、小狗,是很正常的事。但因“擼貓”被抓傷,還引發一場官司,可能就并不多見了。4月19日,紅星新聞記者從成都武侯區人民法院獲悉,近日,該院審理了一起飼養動物損害責任糾紛案件。

  事發:

  網吧上網“擼貓”被抓傷

  她要求賠償

  事情要回到2021年8月。王女士在成都某網吧上網,看見網吧內工作人員雷某抱著一只小貓。王女士是愛貓人士,家里也飼養了貓。雷某見王女士很喜歡,便主動詢問王女士是否愿意抱小貓。王女士接過小貓,卻被小貓抓傷。

  王女士立即前往醫院,注射了狂犬病疫苗及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

  之后,王女士要求該網吧賠償相關費用,但雙方無法就賠償問題達成一致,王女士將網吧起訴至武侯區人民法院,要求網吧賠償醫療費、誤工費,共計1934元。

  被告網吧辯稱,被抓傷是因為王女士主動抱貓所致,且王女士主張的賠償金額過高,因此他們不同意賠償。

  法院認為,網吧飼養動物,理應對動物進行合理的管束,以避免動物對他人造成損害。本案中,網吧將其飼養的小貓交由王女士懷抱,并導致王女士受傷,應承擔賠償責任。但是,王女士自己也飼養有寵物貓,應知曉貓系獨居動物,且對陌生人具有較強的警惕性。王女士作為陌生人,輕信該貓不會對自己造成傷害,懷抱該貓且未采取預防措施,致使自己受傷,對事故的發生同樣存在過錯。

  結合本案具體情況,法院最終判某網吧承擔主要責任(70%),王女士承擔次要責任(30%)。對于王女士的醫療費、誤工費,合計1934元,由某網吧賠償1353.80元。

  法官:

  飼養動物造成他人損害

  應承擔侵權責任

  法官表示,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條規定,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是,能夠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擔或者減輕責任。

  在本案中,網吧員工主動邀請王女士懷抱貓咪,導致王女士受傷的后果,應當對王女士的受傷承擔主要賠償責任。另外,王女士自己也飼養了寵物貓,對貓的脾性應有一定了解,貓是獨居動物,對陌生人具有較強的警惕性,陌生人撫摸或者抱,都有可能引起貓的攻擊,所以王女士輕信貓不會攻擊自己,沒有采取預防措施,造成受傷,也應當承擔一定的責任。

  紅星新聞記者 章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