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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專家說法

  私打共用墻影響安全,“一家一半”“各用三分之一”皆不可取

  共用墻,真的可分割開來使用嗎?能自行協商“一家一半”,隨意拆建嗎?

  對此,新修訂的《四川省物業管理條例》起草組成員、成都三泰聯合物業管理師事務所主任伍三明解釋說,這里的共用墻實質是兩戶間的分隔墻,也可稱分戶墻,屬兩戶共有,共有的墻體未經共有人和相關管理單位同意,不得私自拆除或者破壞。

  “無論是‘一家一半’,還是只拆三分之一,都是不可取的。”伍三明表示,共有墻不能隨便敲。從安全角度講,住宅分戶墻必須滿足堅固、隔聲、耐火等級的要求,他說:“在建筑規范上,住宅分戶墻厚度不宜小于19厘米,分戶墻厚度如不達標,后期會出現隔音差和不承重等問題。”

事發后劉女士從自家拍攝的共用墻,稱墻體還被對方裝修時砸破了一個洞。圖片由劉女士提供事發后劉女士從自家拍攝的共用墻,稱墻體還被對方裝修時砸破了一個洞。圖片由劉女士提供

  在法律層面來看,四川長嘯律師事務所主任賴剛表示,在裝修中私打共用墻的行為,將構成侵權。

  賴剛介紹說,在《民法典》中,對建筑物共有部分有明確規定:“業主對建筑物內的住宅、經營性用房等專有部分享有所有權,對專有部分以外的共同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權利。”“業主行使權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損害其他業主的合法權益。”他表示,被侵權人可以依據《民法典》的相關規定,通過調解、訴訟等方式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小貼士:

  鄰里間的“野蠻裝修”,可如何預防和解決?

  在生活中,建筑物共有部分遭遇侵權的情況并不少見。伍三明告訴記者,除私打共用墻外,還有其他類似侵權行為,比如:將沒有防水要求的房間或者陽臺改為衛生間、廚房間,侵占、損壞樓道,以及侵占、損壞公共園林綠地等物業共有部分等。

  那么,該如何預防和解決此類問題?伍三明認為——

  一方面,要嚴格按照程序裝修。按照《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裝修人在裝修前,應向物業服務企業申報登記并簽訂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同時遞交裝飾裝修方案。物業服務人應當將裝修工程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告知裝修人和相關裝飾裝修企業。

  另一方面,根據新修訂的《四川省物業管理條例》,物業服務人應當對裝飾裝修活動開展日常巡查和監督,并建立檔案。發現裝飾裝修違反相關規定破壞房屋承重結構、主體結構的,物業服務人應當及時勸阻,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并向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報告和協助處理。

  法條點擊

  《四川省物業管理條例》第102條規定:

  侵占、損壞樓道,公共園林綠地等物業共有部分的,物業服務人應當及時采取合理措施制止,拒不改正的,物業服務人應當向有關部門報告并協助處理,縣(市、區)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對侵占、損壞樓道,公共園林綠地等物業共有部分的,責令限期改正,恢復原狀,給予警告;對個人可處一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對單位可處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