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說法]
違反食品安全法或承擔十倍懲罰性賠償
該案中,作出2000余萬元懲罰性賠償的判決依據是什么?
三臺縣人民檢察院第四檢察部副主任何林霞介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條規定,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經營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最高人民法院等7部門印發的相關文件精神,我們在辦案中,著重把握懲罰性賠償制度‘懲罰、遏制和預防嚴重不法行為’的功能定位,綜合考慮侵權人主觀過錯程度、違法次數、違法行為持續時間,以及受害人數、損害類型等因素,最終提出以鍋底銷售總金額為價款,向侵權主體主張十倍懲罰性賠償金的訴訟請求,得到法院支持?!焙瘟窒急硎尽?/p>
賠償金將如何使用?何林霞介紹,此前,綿陽市人民檢察院聯合綿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綿陽市財政局等18個部門會簽了文件,明確了公益訴訟資金的支出范圍,包括:對生態環境和資源等公共利益受到損害后的補償、修復或替代修復等費用;對侵權人無財產可供執行的重大公益類侵權案件中受損公益的必要修復費用,危害食品、藥品安全案件中受害人的緊急救治費用等;英雄烈士設施修繕、維護等費用;國家安全監管、應急救援費用等。
[訴訟意義]
檢察公益訴訟提高了違法成本
四川在線記者獲悉,為守護“舌尖上的安全”,去年,四川全省檢察機關辦理“地溝油”、“問題豆芽”等公益訴訟案件1962件,在部分案件中,檢察機關探索懲罰性賠償,讓違法主體支付一定數額的懲罰性賠償金。此前,成都高新區人民檢察院提起的一起涉及食品安全的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違法者也被判支付十倍懲罰性賠償金1370萬余元。
四川師范大學法學院黨委書記、教授唐稷堯認為,近年來,作為“四大檢察”業務之一的公益訴訟檢察,在預防食品安全問題等方面,起到了積極作用。
“以三臺縣人民檢察院辦理的這起‘地溝油’案件為例——該案消費者眾多且不特定,如果沒有公益訴訟介入,對違法者來說,一般只會被追究行政、刑事責任,相關民事責任雖有法律規定但難以‘落地’。此時,檢察機關作為公共利益代表人提起民事公益訴訟,并訴請懲罰性賠償,使得違法者的民事責任不再停留在法條上,進一步提高了違法成本,讓違法者不敢再犯?!碧起蛘f。
何林霞也表示,對違反食品安全法的案件提起民事公益訴訟,對侵權人及相關行業從業者起到了威懾和警示作用,同時,能夠節約司法資源,以刑事訴訟和民事訴訟的合力,最大限度維護食品藥品安全。
?。▓D片由三臺縣人民檢察院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