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記者 陳松
2月20日上午11時許,四川省公安廳高速公路一支隊十七大隊馬爾康警組接到馬爾康監控中心報警稱:有一輛黑色越野車違法停在行車道上并用口罩與塑料袋故意遮擋車牌照。隨后馬爾康警組立即前往制止了該男子的行為并對其進行了處罰。

經對駕駛員陳某某詢問得知,其出盡頭寨收費站時,發現自己走過了,欲倒車,但又怕監控將其車牌號拍下,隨將車停靠在行車道上,并下車用口罩和塑料袋遮擋號牌。民警對當事人的行為做出了嚴厲批評教育,如此危險又違法的行為不僅是對自己的生命不負責任,也是對他人的生命不負責任。
接受民警教育后,當事人當即表示已經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和危害性,保證以后不會再犯同樣的錯誤。隨后,民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安全法》相關規定,對其在高速公路行車道上停車的違法行為及故意遮擋機動車號牌的違法行為,共罰款400元并對其駕駛證記18分的處罰。
民警提示:在高速公路上行車時,一旦發現自己錯過了出口,最好的辦法就是繼續前行至前方最近的收費站,出站后再掉頭上高速。嚴禁占用行車道和應急車道,堅決杜絕遮擋車牌號的行為。生命只有一次,自覺遵守交通規則,既是對自己負責,也是對他人和社會負責。
視頻圖片由高速公安一分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