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澌源 四川在線記者 蘭楠
四川是農民工大省,常年有2500萬農民工外出務工。歲末年初是農民工維權案件高發期,為深入實施服務保障農民工戰略工程,省農民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省司法廳、四川日報社聯合舉辦四川省農民工維權優秀案例評選活動,征集了一批農民工維權優秀案例,并邀請了律師對案例中的相關法律知識進行解讀,以案說法。
案情概要
2017年期間,綿竹的秦某以某建筑公司名義承包了商鋪裝修工程,施工過程中聘用張某、郭某等14名工人為其提供勞務。秦某在尚未結清工人工資的情況下,離開綿竹前往甘肅省,并更換了手機號碼,逃避支付工人工資共計86154.59元。綿竹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向秦某多次發送文書,要求其支付工資均未果。2020年秦某被抓獲,并由檢察院以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提起公訴。2021年9月27日,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秦某的行為構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二年,并處罰金10000元。歸案后,秦某全額支付了所拖欠的民工工資。
以案說法
1、什么是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
四川超環律師事務所律師楊陽:以轉移財產、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數額較大,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行為。
這里我們重點關注兩個點:
①什么是數額較大:拒不支付1名勞動者3個月以上的勞動報酬且數額在5000元至2萬元以上的,或者拒不支付10名以上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且數額累計在3萬元至10萬元以上的。
②什么是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如果行為人轉移財產、逃匿或者聲稱拒不支付勞動報酬。但在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后即支付勞動報酬的,不成立本罪。其中“政府有關部門責令”不包括勞動行政部門個別人的口頭或者電話責令。
2、犯了本罪會受到什么樣的懲罰呢?
四川超環律師事務所律師楊陽:根據我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條之一規定,數額較大,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保障勞動者及時拿到足額工資,是關系基本民生的大事。用人單位切莫僥幸,及時支付才是正途。勞動者面臨欠薪也無需擔憂,從勞動法到刑法,條條款款都保護著你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