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起施行!
四川出臺實施意見緩解停車難
四川省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廳、公安廳、自然資源廳4部門聯合制定了《關于推動城市停車設施發展實施意見》。《意見》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意見》提出要加強停車設施規劃建設、推動停車設施提質增效、強化資金土地要素保障、營造良好市場環境、完善停車管理法治保障以及加強組織領導。并提出,在加強安全管理和滿足基本停車需求的前提下,支持機關、企事業單位停車設施率先向社會開放。
各市州也有一些新法新規即將施行。
《宜賓市農村生活環境保護管理條例》1月1日起施行。《條例》對宜賓市農村生活環境保護管理工作進行總體規劃、科學規范,對建立健全相關管理、執法、監督制度,各級政府、部門、村社職能職責等作出明確規定,提出明確要求,為宜賓農村基層治理能力提升和依法治市深入推進提供了強大法治支撐。
《巴中市煙花爆竹燃放管理條例》1月1日起施行,《條例》共十九條,主要分為六個部分,將冷光煙花、鋼絲棉煙花納入禁止燃放管理;明確禁止燃放的區域、地點、場所,禁止燃放區禁止銷售煙花爆竹,同時對春節、元宵節等重大節日期間,授權市縣級人民政府可以落實定時定點燃放措施;對安全燃放行為作出規定;對禁止燃放保障和促進措施作出規定,包括了服務經營者的義務、煙花爆竹燃放的宣傳教育引導及公民的舉報投訴規定;法律責任部分,在上位法規定基礎上進行了補充和細化;附則部分規定了孔明燈參照本條例管理。
《涼山彝族自治州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1月1日起施行。《條例》圍繞涼山州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的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進行制度設計,對涼山州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進行了詳細規定。
1月1日起
成都市高中法定節假日一律不得補課
12月30日,《成都市教育局關于規范普通高中法定節假日補課行為的通知》發布,明確從2022年1月1日開始,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元旦、春節、清明、勞動、端午、中秋、國慶)期間,全市普通高中學校高一至高三年級一律不得補課。
1月1日起
成都將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為切實提高困難群眾基本生活水平,從2022年1月1日起成都將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四川天府新區、成都東部新區、成都高新區、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龍泉驛區、青白江區、新都區、溫江區、雙流區、郫都區、新津區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統一提高到家庭月人均收入870元。簡陽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崍市、崇州市、金堂縣、大邑縣、蒲江縣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統一提高到家庭月人均收入820元。該工作將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1年。

全國范圍還有哪些新規要施行呢?一起來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