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壩上生火煮牛肉被行政拘留

  10月4日10時,道孚縣林業和草原局工作人員在轄區巡邏過程中,發現葛卡鄉龍普村草壩上有村民在違規野外用火。

  經林草局工作人員現場詢問,該五人系朋友關系,在龍普溝泡溫泉時,在此地生火用于煮牛肉和燒茶水,該行為已經觸犯相關規定,林草局工作人員立即通知道孚縣公安局葛卡派出所。

  葛卡派出所接到通知后,立即趕往現場進行勘驗,并固定現場證據。

  經調查,違法行為人翁某在一名游客處借來打火機生火后,又使用引火柴生明火用于煮牛肉和燒茶水,該行為已經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63條第2項之規定。

  道孚縣公安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的相關規定,決定給予點火人翁某行政拘留4天,其余4人行政拘留3天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