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記者 唐子晴
11月10日,記者從攀枝花市公安局仁和區分局獲悉,攀枝花市兩名男子蔣某某、程某因散布謠言,謊報疫情擾亂公共秩序,已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經查,11月6日19時許,攀枝花市某校外培訓機構管理人員蔣某某收到上級管理部門通知,要求停止所有線下培訓課程。當日19時25分,蔣某某為引起本培訓機構家長重視,避免因停課對其經營的培訓機構產生負面情緒,遂擅自在其微信朋友圈、微信群中發布含有“本市仁和區出現二例陽性患者”的信息。隨后,該培訓機構管理人員程某在未經核實的情況下,將上述信息發布至其管理的9個學生家長群內,通知學生和家長停課。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蔣某某、程某因散布謠言,謊報疫情擾亂公共秩序,分別處以行政拘留10日、4日。
希望廣大市民不信謠、不傳謠,一切以官方權威信息為準。對于編造、傳播、散布謠言,擾亂公共秩序的違法行為,公安機關將始終堅持“零容忍”的態度,堅決依法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