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張某駕駛一輛普通二輪摩托車從射洪市柳樹鎮向蓬溪縣天福鎮方向行駛,行駛至常回路5KM+500M處時被執勤交警攔下檢查。交警在詢問過程中發現,張某滿臉通紅,身上還散發出陣陣酒氣。交警對其進行酒精呼氣測試,顯示結果為73mg/100ml,達到飲酒駕駛標準。

  此外,交警在對張某展開進一步核查時發現,張某不僅未取得駕駛證,而且駕駛的還是一輛報廢車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交警依法對該車輛予以強制扣留,并對張某處以繳納相應罰款且兩年內不得申領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

  (全媒體記者 呂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