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記者 祖明遠 綿陽觀察 付江
近年來,綿陽警方從已偵破的部分電信詐騙案件來看,有一批綿陽籍居民偷渡到緬甸北部,涉嫌參與電信詐騙。綿陽警方結合實際工作情況,多次敦促綿陽籍滯留緬北人員盡快回國,目前大部分滯留緬北的綿陽籍人員認識到偷越國(邊)境是違法犯罪行為,回到了國內,但仍有少數人員拒不回國。9月6日,江油警方再次發出通告,特對賈斌等43名仍滯留緬北拒不回國人員予以公開警示,勒令其在今年9月30日前回國,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






記者了解到,這43人在9月30日前,仍不回國登記備案,或不主動聯系戶籍地村社干部、派出所民警,或經村社干部、派出所民警或親屬聯系勸解拒不返回的,將按照我國戶籍管理相關規定,對其戶口做“下落不明凍結”處理,凍結戶口后將不能辦理身份證、護照、邊境通行證及開具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另外,將依據其偷渡東南亞國家涉嫌違法犯罪事實,納入涉詐懲戒,注銷護照、邊境通行證。
不僅如此,還會暫停名下所有銀行卡、手機卡等業務,五年內不得開辦新銀行卡、電話卡(銀行卡包括個人銀行卡,非銀行支付賬戶微信、支付寶等第三方支付平臺賬號;電話卡包括電信、移動、聯通手機卡,虛擬運營商的電話卡、物聯網卡等)。
更重要的是,將會取消本人及家屬在江油市的一切政策性優惠、福利、補助等利益,并納入失信人員黑名單;對滯留緬北人員本人及其家屬、子女,在入黨、提干、參軍、考錄公務員等政治審查時,一律不予通過。
在9月30日前,相關滯留緬北人員應積極主動回國,并在入境前7天向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報備。對按要求主動聯系公安機關或其家屬配合勸促滯留緬北人員盡快入境回國投案自首的可視情依法從輕、減輕或免于處罰;凡是在規定時間內主動回國備案申報或投案自首的(違法犯罪以后主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是投案自首),經公安機關查證屬實,情節顯著輕微者可免于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