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歡 四川在線記者 陳松
大家都知道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這個道理。不過,也有人就明知故犯存在僥幸心理在因酒駕駕照暫扣期間仍然開車上路,不料卻被四川高速公安四分局四大隊民警抓個正著,違法者將面臨罰款1000元至2000元、記6分,行政扣留15日以下的的行政處罰。

8月31日10時52分許,眉山警務責任區民警在G0512成樂高速眉山收費站開展公路大型車輛重點違法行為專項治理行動,一輛車牌號為川A1QW××小型普通客車從成都往成樂高速方向駛入眉山收費站,執勤民警將該車攔下進行例行檢查,要求駕駛員出示證件,駕駛員神色慌張,并稱駕駛證在家里。
民警利用警務通系統查詢發現,駕駛員費某某駕駛證狀態顯示暫扣狀態,民警當場開具了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通知書,依法扣留其車輛,并口頭傳喚駕駛員費某某到眉山警務責任區辦案區作進一步調查。
經公安網信息查詢和駕駛員費某某陳述,費某某在今年4月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交警部門查處,駕駛證被暫扣6個月。費某某在明知駕駛證暫扣期間不能駕駛機動車的情況下,心存僥幸,以身試法,沒想到被高速公安民警又一次查獲,其將面臨罰款1000元至2000元、記6分,行政扣留15日以下的的行政處罰。
四川高速公安提醒:駕駛員在機動車駕駛證暫扣期間不得駕駛機動車,暫扣期滿后通過考試重新獲得駕駛資格方可駕駛機動車,違者將按照無證駕駛進行處罰。駕駛證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屬于嚴重交通違法行為,不僅威脅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同時嚴重擾亂了道路交通秩序,請廣大駕駛員千萬不要以身試法,否則追悔莫及。
圖片由高速交警四分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