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記者 劉佳

  2021民生領域案件查辦“鐵拳”行動開展以來,四川全省市場監管部門以案件查辦為抓手,聚焦民生領域群眾反映強烈、社會輿論關注的突出問題,重拳出擊,查辦了一批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具有警示意義的違法案件。8月26日,四川省市場監管局向社會公布了四川鐵拳行動第二期十大典型案件。其中,知識產權侵權方面的案例值得關注。

  內江市隆昌市市場監管局查辦的四川省隆昌金玉玻璃有限公司生產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案

  案情介紹:2020年12月24日,隆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會同瀘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打假人員依法對四川省隆昌金玉玻璃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執法人員在當事人倉庫里發現3萬個正面標注有“定制老酒、瀘州文字帶麥穗圖案注冊商標、中國。瀘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許可證編號:SC11551050250069”等內容、背面標注有“品名:旭日名酒行定制老酒、地址:四川瀘州國窖廣場、瀘州老窖熱線:4008881573”等內容的玻璃酒瓶。經查,當事人在瀘州世紀醇香酒類銷售有限公司未提供瀘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書及商標使用授權書等相關手續的情況下,擅自為瀘州世紀醇香酒類銷售有限公司烤花制作“瀘州老窖牌旭日名酒行定制老酒”酒瓶3萬個,單價為4.1元/個,違法經營額為123000元。

  處理結果:當事人在未得到瀘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授權的情況下擅自生產“瀘州老窖牌旭日名酒行定制老酒”酒瓶,并在酒瓶上烤花制作了“瀘州文字帶麥穗圖案”注冊商標,違反了《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四) 項“偽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的”的規定,構成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依據《商標法》第六十條的規定,該局于2021年3月29日對當事人給予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侵權的3萬個“瀘州老窖牌旭日名酒行定制老酒”酒瓶,并處罰款12.3萬元的行政處罰。2021年4月,隆昌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將該案移送司法機關,目前公安機關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