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記者 張庭銘
8月21日,記者從自貢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8月19日,該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廣安市岳池縣原縣委書記鄭鵬程受賄、濫用職權罪一案。

自貢市人民檢察院指控:
(一)受賄犯罪。2010年至2020年,鄭鵬程利用擔任武勝縣副縣長、縣長、岳池縣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企業及個人在工程承攬、資金撥付、公司經營、業務開展、規劃調整等方面提供幫助,先后多次收受他人所送財物折合人民幣共計1224.9萬元。
(二)濫用職權犯罪。2015年上半年,鄭鵬程接受他人請托,違反法律規定和有關程序,以尚未規劃立項的“城東新區”建設需要資金為由,違規決定使用縣人民醫院設備進行融資租賃。經專項審計調查,認定岳池縣多支付融資費用造成財政資金損失5096.48萬元。
自貢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庭審實質化方式對該案開庭審理。在審理過程中,通過PPT形式對認罪證據打包出示,簡潔高效的將涉及兩個罪名,11筆受賄事實和1筆濫用職權事實集中展示。庭審充分保障了被告人及辯護人的各項權利。整個庭審秩序井然、平穩順利、效果良好,充分發揮了庭審在查明事實、認定證據、保護訴權、公正裁判中的決定性作用。
經審理,本案將擇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