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記者 陳松
四川在線記者8月4日從四川省公安廳高速公路公安局二分局獲悉,7月20日22時許,省高速公路公安局二分局二大隊民警在劍門關收費站開展夜查統一行動過程中,對一輛川R牌教練車進行檢查時,發現駕駛員張某并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屬于無證駕駛,而此時他的教練李某某就坐在副駕駛位置,最后兩人都被重罰。

7月20日下午,教練員李某某駕駛川R***學號車搭乘自己的妻子與學員張某從南部縣出發到廣元送自己妻子上班,由廣元返回南部縣的途中,教練員李某某感覺自己開車很累,遂將教練車交給學員張某駕駛,張某便駕駛車輛從廣元元壩收費站上高速,于當日22時30分許行駛至劍門關收費站下站時被執勤民警依法攔截接受檢查,發現張某還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只考了科目二,屬于無證駕駛。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9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條及《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辦法》第71條之規定,張某將面臨罰款1000元,并處15天以下的行政拘留。
教練員李某某稱,由于自己長途駕車感到疲勞,在明知學員張某還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情況下讓張某駕駛車輛上高速公路行駛,其行為已構成把機動車交給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人駕駛的違法行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9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條及《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辦法》之規定,將面臨罰款200元,并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