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記者 江蕓涵

  7月19日,為進一步規范全省高等學校學生食堂管理,全面提升服務保障質量和管理水平,根據相關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四川省教育廳擬制了《四川省高等學校學生食堂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現向社會公眾公開征求意見。

  有關意見建議,請在公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通過電子郵件發至15942750@qq.com。

  《辦法》明確,學生食堂應堅持公益性原則,學校和經營企業不得以營利為目的經營學生食堂,鼓勵學生食堂“基本大伙”由學校自辦,充分保障學生的就餐需求,提供安全衛生、優質平價、營養健康、便捷高效的餐飲服務。

  高校履行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實行校長負責制,校長是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分管校領導負直接領導責任。民辦高校的舉辦者(含實際控制人)應當保障學校食品安全投入并對食品安全負責,落實校長負責制,督促校長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職責。

  引入社會力量承包或委托經營學生食堂的高校,應切實承擔管理責任,公開選擇能承擔食品安全責任、社會信譽良好的餐飲服務單位或者符合條件的餐飲管理單位,并建立科學規范的經營準入、監管和退出機制。

  高校應建立學生食堂合理浮動價格機制,充分征求師生意見,體現學生食堂公益性和保障性原則,保證學生食堂飯菜價格明顯低于校外市場同類餐飲價格。

  高校應建立學生食堂從業人員招聘、考核和管理制度,健全管理檔案。嚴格考核從業人員的現實表現和職業操守。嚴格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規定,學生食堂從業人員須持有效健康合格證方可上崗。從業人員有不良思想傾向及行為、精神異常等現象的,應立即調離工作崗位。

  學生食堂應主動公示經營及從業人員證照、食品原輔料及其來源、菜品價格和其他應公開的信息,接受師生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