耄耋之年的老人本該頤養天年,盡享天倫之樂,但今年91歲高齡的許大爺卻要與自己73歲的妻子姚婆婆離婚。
近日,威遠縣法院山王法庭的接待室來了一群人,雙方情緒十分激動,一度在法庭發生了激烈地爭吵。據了解,來訪的人正是許大爺的兒女、許大爺老伴姚婆婆和她的兒子。許大爺與姚婆婆兩人是重組家庭,經人介紹于2017年結婚。結婚前期,老兩口能互相照顧,看著父母老有所依,雙方的子女也非常開心。但是,最近因許大爺患上腦溢血癱瘓在床,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吃飯都需要人照顧,許大爺的子女考慮到姚某年歲已高,就準備將父親送到養老院去生活。但由于養老院每月需花費近4000元,醫療費一個月還要花費近1000元。因許大爺的養老金每月有4000元左右,許大爺的子女就提出用父親的養老金來支付養老院及醫療費用,不夠部分就由他們自己承擔。但姚婆婆的子女卻有不同的看法,他們認為,姚婆婆現在沒有生活來源,許大爺的養老金應支付幾百元給姚婆婆當生活費后再去支付養老院及醫療費用,否則就不愿意交出醫保卡和銀行卡。雙方子女因為姚婆婆的生活費產生矛盾,一氣之下鬧到法院,請求法院判決老兩口離婚。
了解到離婚的原因并非兩名老人的意愿,山王法庭庭長李曉路首先向村里了解情況,得知兩家人平時生活很融洽,很少發生爭吵。得知該情況后,李曉路憑著多年的辦案經驗,感覺該案雙方矛盾并不是很大,只是由于沒有進行坦誠有效溝通才導致矛盾的產生,于是,立即聯系到其余的兩個子女到庭,想通過訴前調解來化解矛盾。李曉路首先詳細地向雙方講解了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并耐心地勸說其子女:“大家都是為了兩名老人能安享晚年,能夠過得幸福,本來老兩口一直生活得很愉快,現在卻因為這樣的小矛盾鬧到法庭,老人才是真正的不開心。現在大家生活條件都好了,婆婆的生活費又不是多難的事情,家和才能萬事興。”
聽了李曉路的勸說,許大爺的子女向李曉路坦露實情:“不是不愿意支付姚婆婆的生活費,只是父親生病,自己心里也有氣。”姚婆婆的兒子也表示,許大爺的養老金就用于支付養老院及醫療費用,母親的生活費就由他們自己來承擔。
最終,通過李曉路近3小時的耐心調解,雙方冰釋前嫌,決定不再起訴,還表示兩家人一起去養老院看望許大爺。
鄭婷婷 袁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