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況
九龍縣隆之匯農業發展有限公司國家畜禽遺傳九龍牦牛保護與利用暨屠宰基地項目,位于九龍縣蕎棚子,九龍河羊房溝段河道旁,項目總投資2100萬元,施工單位為福建省泉州市東海建筑有限公司。
二、主要問題
(一)手續不全,違規建設。項目在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水土保持手續的情況下,于2020年12月17日開工建設。至督察組進駐,項目已完成土石方開挖、道路平整,宰殺車間等主體工程和生活樓等配套設施已啟動實質性建設。
(二)渣土亂倒,侵占河道。該項目于2021年3月取得水土保持方案報告批復,明確工程產生的棄土棄渣在施工場地內臨時堆放,并用編織袋裝土作臨時擋墻,工程無外棄土石方。督察發現,2021年3月,施工單位將近萬方棄土棄渣傾倒入河長制公示牌(編號:5133240048)旁的九龍河羊房溝河道,侵占河道,影響行洪安全,雨季水土流失隱患突出。
(三)野蠻施工,問題突出。施工單位未落實建筑工地“六個百分百”要求,大量裸土未覆蓋,無進出車輛沖洗設施,無防塵噴淋措施。2021年4月12日,甘孜州九龍生態環境局對該項目隨意傾倒施工生活污水的違法行為,下達了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但施工單位依舊我行我素,將施工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就地挖坑傾倒。

三、原因分析
(一)“一崗雙責”落實不到位。九龍縣水利局對項目水土保持方案重審批輕監管,未及時制止并督促整改在河道傾倒渣土的違法行為。九龍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對建筑工地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實缺乏監管,“一崗雙責”落實不到位。
(二)屬地網格化管理失守。2021年以來,九龍縣在推動落實“河長制”過程中,縣級河長雖巡河4次,但有關河長對棄渣下河問題仍然視而不見,“上熱下冷”,工作不嚴不實。
(三)企業主體責任落實不力。業主單位九龍縣隆之匯農業發展有限公司、施工單位福建省泉州市東海建筑有限公司,生態環境保護主體責任不落實,對文明施工、污染防治措施等相關要求不執行,法律意識淡薄。
督察組將進一步調查核實有關情況,并按要求做好后續督察工作。
四川省生態環境廳供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