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四川省攀枝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3月5日通報,2021年3月3日,攀枝花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一大隊在市第六小學路口查處一起交通違法行為。上午8時,駕駛員黃某駕駛車牌號為川D61***的越野車由渡口橋南往仁和方向行駛,當車行至攀枝花市第六小學路口時與正在過馬路的學生余某發生擦掛,余某未受傷。
當日9時許,交警一大隊對違法行為人黃某進行了嚴厲的批評,指出其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條、第47條第1款之規定。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第90條、《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對黃某作出罰款250元的處罰,并記9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