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成都2月5日電(記者張海磊)近日,在四川省資陽市,一村民用可視錨魚竿在長江上游支流沱江內釣魚,被資陽市公安局雁江分局老君派出所民警抓獲,目前已被公安機關取保候審。

  辦案民警介紹,他們在沱江河老君鎮天勝村一組河道巡查時發現一名男子在河邊釣魚。靠近后,他們發現這名男子用的是可視錨魚竿。這種魚竿屬禁用捕撈漁具,民警當即將其抓獲。

  據了解,這種魚竿的魚鉤非常大且鋒利,能夠輕松刺穿魚類身體,對魚造成致命性損傷。而且,非法捕魚者往往選擇大魚甚至即將產卵的魚下手,因此對漁業資源和天然水域的生態破壞極大。

  作為長江上游重要的水源涵養區和生態建設核心區,自2021年1月1日0時至2030年12月31日24時,四川對境內長江流域重點水域實施全面禁捕。

  根據相關規定,四川省禁捕范圍包括長江流域四川境內45個水生生物保護區所在河流及其一級支流,以及四川境內長江干流及其一級支流和岷江、沱江、赤水河、嘉陵江、大渡河干流及其一級支流,一級支流指直接與長江、岷江、沱江、赤水河、嘉陵江、大渡河相連接的河流。其他天然水域的禁捕范圍由市(州)、縣(市)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實際情況依法確定。

  雁江警方提醒廣大群眾和釣魚愛好者,在轄區內長江干流及一級、二級支流的天然水域釣魚、捕撈,違反漁業法律法規,公安機關將依法追究其相應責任。(參與采寫:唐一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