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記者 魏馮

  2月1日,記者從瀘州市紀委監委獲悉,日前,經瀘州市紀委監委指定管轄,納溪區紀委監委對敘永縣原公路路政管理大隊大隊長王洪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王洪理想信念喪失,紀法意識淡薄,收受管理服務對象紅包禮金,私車公養,違規報銷費用;違規套取財政資金;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財物。

  王洪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敘永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王洪開除黨籍處分;由敘永縣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違規所得予以退賠。由納溪區監委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所涉財物隨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