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記者 劉佳
去年,防疫用品作為生活必需品消費需求激增,在一定時間內供需失衡,成為投訴的重點。1月7日,四川省消委對外公布的2020年度消費者投訴信息統計分析報告顯示,去年,全省消委組織共受理醫療及醫藥用品投訴4739件,較2019年的704件,增長5.7倍。專家分析,消費者投訴集中表現為:一是個別經營者未按規定明碼標價,或以明顯高于市場價格進行銷售防護用品。二是經營者通過網絡平臺銷售口罩,對口罩配送設定條件,但未事先告知消費者。三是藥店等正規渠道口罩、防護服等防疫用品脫銷、供不應求,微信群、朋友圈等充斥著售賣防疫用品的信息,但進貨渠道、產品質量沒有保障。
[案例]
2020年2月,四川省峨眉山市消費者謝先生委托王先生代為購買一批防護服用于捐贈給醫療機構。王先生與成都某微商聯系,并告知其使用目的。微商向王先生提供了防護服圖片及價格等信息,消費者遂購買了100套防護服,總價9500元。收到防護服后,消費者將其捐贈給樂山市醫療機構,醫療機構發現是非醫用防護服無法使用。2020年3月5日,消費者向峨眉山市消委會投訴。經調查,消費者反映的情況屬實。微商未明確告知和提示防護服使用范圍,向消費者提供非醫用防護服,未將防護服為非醫用這一重要信息向消費者明確告知,其行為對消費者產生了誤導,致使消費者做出了錯誤的意思表示。由于一套防護服已拆封,消費者自愿不予退還。經調解:微商退還消費者99套防護服的貨款,共計9405元。
除了醫藥用品,疫情阻擋出行路,也讓餐飲住宿退訂成難題。 2020年,全省消委組織共受理餐飲、住宿類投訴8029件,較2019年2668件相比,增長2倍。消費者投訴的問題主要表現在:疫情突發,導致消費者年夜飯、婚宴、滿月酒等用餐和住宿需求變化,不能繼續履約,交付的訂金、預付款等退還成投訴熱點。
[案例]
2020年1月25日,消費者張先生向四川省南充市閬中市消委會投訴,稱自己居住在武漢市,前期通過攜程網預訂了1月26日、27日閬中市古城民宿,共在攜程全額支付了1520元的訂金。受新冠疫情影響,武漢市已經禁止市民出行,所以自己無法按期前往閬中市旅游住宿,自己曾和該民宿協調退房退費一事,但多次協商無果遂投訴。閬中市消委會工作人員接到投訴后,立即開展調查調解。閬中市消委會工作人員認為,因新冠肺炎的突然爆發,武漢市限制了本市人員外出。消費者受政策影響,無法按照約定履行合同,屬于不可抗力的范疇,同時民宿經營者在這期間也不能正常開業,所以也無法按約為消費者提供住宿場所,故雙方均可適用《合同法》中的免責條款解除合同。經調解,經營者全額退還張先生訂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