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榮縣人民檢察院第一檢察部主任李林蕓,作為一名長期各與各類形形色色違法犯罪作較量的檢察官,對承辦該案仍感“壓力大、要求高、強度大”!18起案件、15名犯罪嫌疑人,在受理這起自貢首例涉黑案件之初,李林蕓就和她的團隊——榮縣檢察院第一檢察部全程控制該涉黑團伙的黑社會性質犯罪事實。在案件進入到公訴階段,市縣兩級檢察院領導多次督導辦案,給辦案人員打氣鼓勁。為保證庭審效果,李林蕓和同事們做的出庭預案就達300多頁,指控有力,觀點清晰。庭審中,由市院第一檢察部主任楊德永榮縣檢察院檢察長卓俊濤等7人組成的公訴團隊出庭支持公訴,對該團伙的犯罪事實的指控得到了法庭的全部認可。
正義也許會遲到,但絕不會缺席。2019年12月31日,榮縣人民法院以饒澤榆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組織賣淫罪、尋釁滋事罪、聚眾斗毆罪、非法買賣、運輸槍支罪、開設賭場罪、組織未成年人進行違反治安管理活動罪、非法拘禁罪、窩藏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并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判處吳某等14人有期徒刑二十年至二年不等刑罰。一審宣判后,饒澤榆、吳某等人不服,提出上訴。2020年7月13日,自貢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被告人饒澤榆等15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二審宣判,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判處饒澤榆等人有期徒刑二十五年至二年不等刑罰。
(徐昭磊 四川法治報全媒體記者 郭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