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11月7日,經市政府同意,該局聯合市財政局等3個部門印發《關于促進中心城區地下車位(庫)銷售的通知》 (廣市建局〔2020〕306 號),對規定時間內在中心城區新購 廣 安 市 住 房 和 城 鄉 建 設 局 — 2 — 買地下車位(庫)的業主進行補貼。該政策的出臺,本為減少新冠肺炎疫情對房地產行業的影響,為企業排憂解難,四川廣安承平投資開發有限公司借機策劃組織業主擬騙取國有資產,嚴重擾亂房地產市場秩序,情節嚴重、性質惡劣。

  該局依法依規作出如下處理,對四川廣安承平投資開發有限公司擾亂房地產市場秩 序行為公開通報批評。

  承平盛世四期項目在未辦理不動產首次登記前,廣安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對該項目監管銀行賬戶內監管資金比例 由 3%調整為 5%,取消采用擔保公司保函、保證保險形式申請預售資金撥付資格。

  廣安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對四川廣安承平投資開發有限公司在轄區內開發房地產項目進行重點監管。

  四川法治報全媒體記者 雍劍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