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姐妹倆各買房共交30余萬元

  參與返傭金活動卻兌現不了

  今年9月底,自貢市民廖女士和妹妹在自貢未來城樓盤各看中一套商品房,并參與了該樓盤舉辦的“老帶新享傭金獎勵”活動,同時提交了相關資料。經過多次溝通,10月8日,廖女士到售樓部辦理認購手續。

  廖女士講述,因為是買兩套房,所以置業顧問告訴她們,可以先認購一套,然后再認購第二套,等簽訂購房合同并交納首付款之后,前者作為推薦人可獲得相應比例的傭金。為此,姐妹二人商量,姐姐先認購,妹妹后認購,即可節約1萬元。

  廖女士稱,在確定購房后,她在置業顧問的指導下辦理了認購手續。其間,由于提交的信息不匹配,還進行了更改,“都是按照置業顧問說的來提交的資料”。

  10月中旬,姐妹二人先后辦理完購房手續并繳納了首付款,共計30余萬元。

  廖女士稱,為了確保可以拿到傭金,認購當天,她讓置業顧問簽訂了一份承諾書。廖女士向紅星新聞記者展示的一份紙質材料上大致意思顯示:客戶廖某某(妹妹)購買自貢未來城商品房,在簽完購房合同并付完首付款后15日內,文某某承諾返客戶傭金人民幣1萬元整。落款上除了文某某的名字,還蓋有手印。

  ↑廖女士提供的承諾書  ↑廖女士提供的承諾書

  廖女士說,認購房子的時候,因為妹妹工作忙,都是她代辦。本來傭金應該返給姐姐,但姐妹商量后,決定讓給妹妹,所以承諾書上寫的是妹妹的名字,“這樣寫,也是置業顧問認可了的。”

  與此同時,在廖女士看來,置業顧問是代表公司銷售房產,因此,置業顧問的承諾即代表公司的承諾。

  然而,11月初,廖女士向置業顧問申請返傭金,卻被告知“返不了”。廖女士說,售樓部回復給她的信息是,由于填寫的信息不匹配,公司系統無法認定這兩套房子的購買者是“老帶新”關系,所以無法返傭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