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

  拖了半年還說要研究

  是常見的“避責心理”

  一直“在研究”,帝都花園小區居民們的“電梯夢”一再推遲。記者采訪的多名專家都認為這種做法不妥。

  有專家認為,對于共享電梯這種新事物、新模式,主管部門有疑慮可以理解,但僅靠拖延是化解不了疑慮的,反而會激起群眾不滿,應盡快詳實地調研,拿出可行方案。

  “從4月業主和企業簽協議至今,一拖半年還說要研究,這是主管部門典型的不作為、慢作為。”四川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韓旭直言。

  韓旭建議,相關部門不能繼續停留在紙面研究階段,應該積極考察申請企業、考察已安裝地區,當前除了云南外,我省綿陽、內江也都有共享電梯安裝運行案例。如考察后可安裝,即做好審查監管工作,比如“為群眾把關電梯質量等”。如果考察后發現不宜推進共享電梯,也要迅速決斷,對群眾做好解釋工作,并引導群眾以其他合乎規定的方式增裝電梯,解決出行困難。“在這個過程中,要始終注意群眾的知情權,共享電梯審批進行到哪一步?為什么能建或不能建?都要主動告知群眾,以免降低政府公信力。”

  南開大學中國政府發展聯合研究中心研究員趙聚軍同樣認為,拖了半年還說要研究,是地方政府部門常見的“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避責心理,他認為:“這種共享電梯模式,地方積極擁抱外部資本主動介入,既有利于電梯市場良性競爭、完善電梯市場機制,也幫助當地居民解決了籌資難題。”

  不過,趙聚軍也建議,共享電梯涉及上上下下的民生工程。若地方推行共享電梯模式,應對乘坐電梯價格進行合理調控,避免后期漲價。如果企業運營不善乃至解散,也要設計好居民后續電梯保養費用的分攤機制。

  西南財經大學經濟與管理研究院常務副院長李涵建議,引入“共享電梯”后,可找和電梯、小區都沒有利害關系的第三方專門維護電梯,“業主交維護費用給第三方,即便企業在電梯運行中途退出了,也可以持續運行。”

  他山之石

  試點“共享電梯”

  多地這樣做

  ●北京開展“代建租用”模式:由業主委托第三方作為實施主體,負責出資加裝電梯和后續維護,業主按月或按年繳納使用費,居民不負擔前期建設資金。據北京市住建委統計,2019年北京老舊小區加裝電梯采用這一模式的占到48.4%。

  其中,在北京市石景山區推行的“共享電梯”,有兩種方式:一種是包月IC卡模式,居民繳納開戶押金后充值刷卡乘坐電梯,押金有一定期限,期滿之后自愿退出電梯使用權可退還押金;另一種是微信掃碼模式,居民只要用手機在共享專區微信掃碼,完成支付后就可乘坐,按次收費。

  ●云南首批“共享電梯”裝進省委黨校生活區:10月12日,云南首批“共享電梯”裝在昆明市五華區豐寧街道春暉社區省委黨校生活區,已完成驗收投入使用,這是云南省首次采取租賃模式安裝外掛電梯。未來還將在昆明學院西二院、農業大學及旅游學校住宿區、官渡區自來水公司宿舍等陸續推進“共享電梯”安裝。這一電梯加裝項目由企業免費安裝,居民按次、月或年付費使用。

  ●杭州出臺辦法鼓勵共享電梯:10月9日,杭州市發布的《杭州市既有住宅加裝電梯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第八條中明確指出,鼓勵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工作探索代建租賃、共享電梯等市場化運作模式,研究應用新材料、新技術、新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