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記者 鐘曉璐

  2019年左右,以補某為首的涉毒涉槍惡勢力犯罪集團,以運輸、販賣毒品為主要經濟來源,通過攜帶砍刀、槍支與他人約架斗毆維系組織利益。近日,四川省人民檢察院舉行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案件清結”新聞發布會,現場公布了補某惡勢力犯罪集團案。

  2006年開始,補某糾集同鄉李某陳、陳某實施搶劫。2012年以來,補某又在戒毒場所和監獄先后結識代某、楊某生等7人,通過為組織成員娛樂消費買單、免費提供毒品吸食等方式,籠絡人心,逐漸形成以補某為首的犯罪組織。

  該集團以販養吸,由補某出資安排楊某生、陳某等人購買大量毒品,后將毒品分發給組織成員代某、李某陳、李某等人零包銷售,所售毒資統一上交補某。

  補某等人為在四川安岳縣城稱霸一方,逞強耍橫,經常糾集眾人攜帶砍刀、仿六四式手槍或攜槍與販毒、吸毒人員約架斗毆,有組織地實施運輸、販賣毒品、容留他人吸毒、聚眾斗毆、搶劫、詐騙、非法持有槍支等51次違法犯罪活動,涉及6項罪名,嚴重破壞、擾亂安岳縣人民群眾的社會生活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

  該案作為資陽市首例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由市檢察院指定雁江區檢察院異地管轄。在該案指定異地管轄后,承辦人針對集團各項犯罪和惡勢力集團特征等方面提出100余項補查事項。針對公安機關在現場勘查、查封扣押等方面不規范情形,發出糾正違法通知書。針對應當立案而未立案的情形發出5份監督立案通知書。

  今年7月20日,資陽市雁江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首要分子補某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九年,并處沒收個人財產十萬元、罰金五千元。4名骨干成員分別被判處十六年六個月至十二年六個月不等有期徒刑,其余2名成員被判處九年至五年不等有期徒刑,并處沒收個人部分財產或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