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記者 祖明遠 綿陽觀察 付江
今年6月8日,四川省綿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門口,一名男子因為不服判決,對使用黑色乳膠漆對綿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牌匾和門柱進行噴涂。6月9日,馮超因涉嫌尋釁滋事犯罪,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并采取相應的強制措施。6月12日由牽綿陽市委政法委頭,組織該市人民檢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成立聯合調查組。11月5日,調查結果正式出爐,聯合調查組認為:綿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三起案件的審理程序、事實認定、證據采信、法律適用和實體處理正確合法,馮超所反映的問題不成立。



據介紹,調查期間,各職能部門根據法定職責,對馮超所稱的裁判不公的相關民事案件進行全面調查,綿陽市紀委監委駐市委政法委紀檢監察組派員對調查工作全程進行監督。聯合調查組查閱案件卷宗20冊,詢問相關當事人、證人和案件承辦人共計39人次。6月30日,根據疫情規定,調查組人員通過遠程視頻的方式與馮超進行了見面溝通,詳細聽取了馮超的相關訴求和理由,對相關問題進行了解釋和說明。
經查:近五年來,馮超作為案件當事人,在綿陽市兩級法院共涉及相關民事訴訟31起。其認為綿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裁判的案件有三件不公正,分別為馮超與林某某、黃某某合伙協議糾紛案;雷某某與四川××有限責任公司、梁某、劉某某、馮超民間借貸糾紛案;馮超與熊某某、徐州市××有限公司、何某買賣合同糾紛案。
聯合調查組重點對這三起案件,圍繞審理程序、事實認定、證據采信和法律適用是否合法正確進行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