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合議庭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4月21日,南充市中級法院依法對韓某某等14人惡勢力犯罪集團犯敲詐勒索罪案作出終審裁定。
據悉,該案是順慶區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以來辦結的首例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在一審判決中,該惡勢力犯罪集團韓某某等14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5年至1年6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處3萬元至10萬元不等的罰金。宣判后,韓某某等10人不服一審判決,向南充中院提出上訴。當日,南充中院依法作出的“駁回上訴,維持原判”裁定。
2011年以來,韓某某等14人在南充市國有資產商鋪的競拍招租過程中,通過向原租戶以惡意抬高租金標價相威脅的方式,敲詐勒索原租戶,并逼迫租戶向其繳納所謂的“勞務費“茶水費”。最初這14人為若干分散小團伙,2014年后逐漸發展為犯罪集團。
該犯罪集團自2014年成立以來,先后對順慶區富民街、寧安巷標段,儀風街標段,延安路標段,鶴鳴路標段的部分租戶實施敲詐勒索,受害租戶達19人,累計涉案金額16.69萬元。
2018年8月,南充市公安局順慶分局接到部分國有資產鋪面租戶報警,稱有一伙人惡意提高鋪面租金,并聯合上門威脅各租戶繳納“勞務費”,加大租戶門面租賃成本。租戶見對方來勢洶洶,不免內心惶恐、敢怒不敢言,為能繼續承租經營,被迫繳納“勞務費”累計1.6萬元。
接到報案后,順慶區公安分局賡即成立專案組,啟動偵辦程序。經多方走訪、調查、詢問,發現該起案件與同年7月發生在南充市高坪區鶴鳴路另一批國有資產商鋪租賃過程中的案件作案手法相同。公安機關當即對案情進行串并分析。經分析研判,警方發現,幾起案件涉案人員眾多、行為囂張跋扈、民憤極大,其行為已涉嫌構成敲詐勒索罪。
根據案情,順慶公安立即成立偵辦專班,抽調精干警力,開展走訪調查和蹲點摸排。2018年9月8日,韓某某等10名犯罪嫌疑人在順慶轄區被一舉抓獲;兩天后,該案另一名犯罪嫌疑人在成都落網;同年11月,民警在順慶區某酒店的拍賣會現場抓獲該犯罪集團的第12名犯罪嫌疑人;剩余2名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機關的震懾下主動投案自首。至此,這伙活躍于南充市轄三區的犯罪集團14名成員全部被緝拿歸案。
趙英穎 楊烈 樊正太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