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成都10月20日電 據四川省政府官網消息,10月19日,四川省政府辦公廳發布《關于建設德陽繞城南高速公路項目有關事宜的復函》《關于建設資中至銅梁(四川境)高速公路項目有關事宜的復函》,原則同意德陽繞城南高速公路項目、資中至銅梁(四川境)高速公路項目采取“建設—運營—移交”(BOT)方式建設。

  德陽市政府作為德陽繞城南高速公路項目實施的責任主體,應依法承擔政府監管責任,負責組織開展項目核準前的前期工作和投資人選擇有關工作。資陽市、內江市政府作為資中至銅梁(四川境)高速公路項目實施的責任主體,應依法承擔政府監管責任,負責組織開展項目核準前的前期工作和投資人選擇有關工作。

  四川省交通運輸廳應依法承擔行業管理責任,依法監督項目投資人招標等活動。四川省發展改革委等省直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加強對項目的監管和協調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