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隨后,民警對其位于景福鎮麻柳樹村的臨時居住點進行排查,在此過程中將該案另一名犯罪嫌疑人陸某(女,貴州籍,40余歲)抓獲。在二人居住的臨時住所內,民警發現一臺雙開門冰柜,冰柜內堆放有紅、黑色兩層塑料袋打包好的鳥類死體5000余只,涉案數量屬特別巨大。屋內還搜出獵捕工具捕鳥新網近百張、誘捕器數臺、噴火槍一支、獵捕夾數十個。
警方在現場發現的一本疑似記錄獵捕數量記錄本上顯示著:獵捕日期、獵捕人姓名、獵捕具體數量統計詳細。經現場初步核算,至2019年10月3日至2019年10月29日,參與獵捕鳥類統計人次4人,獵捕數量共計8萬余只。經鑒定,現場扣押的獵獲物中包括:領角鸮、朱雀、燕雀、鹀等國家二級重點保護動物和三有動物。
經審訊,犯罪嫌疑人石某、陸某對伙同陳某政、陳某德從貴州前往三臺縣進行獵捕野生鳥類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通過二人主動提供的在逃犯罪嫌疑人陳某政、陳某德的聯系方式,民警對在逃兩名犯罪嫌疑人進行了勸返。2019年11月19日,該案同案犯罪嫌疑人陳某政、陳某德主動投案自首。通過審訊,民警順藤摸瓜鎖定了收購獵獲物,涉嫌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的嫌疑人龍某華(男,貴州人,40余歲)。在貴州警方的全力支持配合下,2020年1月,龍某華被抓獲歸案。
2020年9月,三臺縣人民法院對該案犯罪嫌疑人陳某政、陳某德、石某分別判處有期徒刑2年3個月至2年7個月不等,并處賠償生態環境損失1575900元人民幣。
目前,對由該案延伸發現的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的案件,警方正在進一步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