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觀察 彭莉 四川在線記者 唐子晴
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又有新變化!10月12日,記者從攀枝花市民政局獲悉,2020年攀枝花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日前作出調整,其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560元/月提高到610元/月,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370元/月提高到410元/月。
根據《關于發布2020年全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和城鄉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低限的通知》要求,除提高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外,攀枝花還提高了城鄉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低限。2020年城市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低限為800元/月,增長了50元/月;農村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低限為580元/月。2020年城鄉特困人員照料護理標準低限為三檔(全自理)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二檔(半護理)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一檔(全護理)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農村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低限和城鄉特困人員照料護理標準低限維持不變。
攀枝花市民政局相關人員介紹,該標準從2020年7月1日起執行,由各區縣民政部門負責補發相關費用。從10月10日《通知》下發之日起,各項資金補發工作將在1個月內完成,涉及補發的城鄉居民人數正在進一步核實統計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