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拍賣機動車交通違法情況

  為啥不能事先告知?

  “如果早知道車子是這種情況,我肯定不會買。”回溯這次買車遭遇,蔣先生認為法院作為拍賣方,事先沒有清楚履行核實資料和告知義務,法院本可以輕易獲取車輛的違法信息,卻沒有盡到責任。

  記者查閱《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發現,其第四十二條也要求拍賣人應當對委托人提供的有關文件、資料進行核實。而在該車的“標的物介紹”頁面,記者看到,標的物違章(違法)記錄一欄寫著:不詳(請自行到相關部門了解)。

  蔣先生說,他第一次參加網上司法拍賣,不太懂這些。“我看到拍賣信息的時候已經是競拍期了,趕著出價參拍,而且想到是法院拍賣的東西,肯定可靠,就沒有考慮太多。”

  羅江區法院在拍賣時,為何沒有事先告知競買者車輛違法情況呢?

  “阿里拍賣·司法”網站上留有負責這次拍賣的劉法官的電話。記者電話聯系了他。劉法官說,法院拍賣的車輛全國各地的都有,交通違法情況核實起來比較麻煩。

  但記者在“阿里拍賣·司法”網站卻發現了不同的情況。例如南充市順慶區人民法院9月22日掛出的一則拍賣公告,在標的物介紹中就詳細記錄了車輛的違法情況:“違法8次,扣3分,罰款1300元。”成都市成華區人民法院今年2月19日拍賣成交的一輛機動車,也詳細告知了車輛扣36分,罰款1450元的交通違法情況。

  對此,四川省人大代表、四川瀛領律師事務所管委會主任曾文忠認為,網上司法拍賣在加快被執行人財產變現,解決“執行難”問題方面確實起到了顯著效果,但是在實際操作中,一些法院為了追求“快”,疏忽甚至故意回避對標的物瑕疵的調查與告知。

  “車子扣在法院那里,行駛證也在,法院要了解車子是否有違法記錄其實是舉手之勞,但就是不查不公布。”曾文忠說:將風險轉嫁給買受人,最終也將損害司法拍賣的公信力。

  全國類似案例

  福建泉州市民許先生曾通過網絡司法拍賣,花4萬多元買下一輛汽車,過戶時才發現車上有交通違法80多分和5000元罰款未處理,導致車輛無法過戶。

  九江市民高先生花3萬余元拍下一輛轎車,準備過戶時發現車輛有交通違法60余分,罰款4000余元未處理。

  海口市民顏先生通過司法拍賣買下的車輛竟是一輛報廢車,上路行駛被交警攔下,不僅車被扣下,顏先生還被扣1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