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洪  四川在線記者 陳松

  記者9月23日從省高速交警四分局獲悉,經省高速公安四分局一大隊偵辦,雅安市名山區(qū)人民法院判決,阿生某某因高速公路搶奪大型客車方向盤,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案情回顧:醉酒男搶方向盤按喇叭說要“開車”

  2020年4月15日,阿生某某乘坐川M36***號大型客車從成都前往西昌,客車上實際載客共計10人。

  23時12分許,客車正以85Km/h左右的速度在S8成名高速公路往西昌方向行駛,阿生某某突然離開座位從二樓乘客室走到駕駛室位置,向駕駛員叫嚷,說“我來開”,與駕駛員發(fā)生拉扯,并搶奪方向盤,駕駛員用手將阿生某某擋開。

  23時22分許,車輛行駛到S8成名高速公路名山服務區(qū)路段時,阿生某某再次搶奪方向盤、按壓喇叭,造成車輛行車軌道發(fā)生偏離,駕駛員一邊制止阿生某某一邊向乘客呼救,同時緊握方向盤并采取制動措施,把車輛停靠于高速公路應急車道內,將阿生某某控制并報警,事發(fā)時已是深夜,因擔心車上乘客安全,在兩名乘客的幫助下駕駛員將車駛入名山服務區(qū)停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