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議:

  車損差額誰承擔?

  車主和保險公司各執一詞

  楊女士算了一筆賬,如果當初保險公司承保時按照實際的高配車購置價314000元來算,5年折舊后車輛價值應該為200960元,與低配車的差額約31000余元。

  在楊女士看來,車主提交行駛證后,保險公司給其投保時如果跳出兩條不同的“新車購置價”信息,應該向車主進行詢問并確認其車輛配置和投保金額,而不是自作主張地選擇低配車購置價進行投保。

  “如果不是發生這次全損理賠,根本不知道車損保額是怎么計算的。”楊女士說,在投保時也根本沒人提示或者詢問,“雖然出了保單要顯示車損保額169898元,但是誰又會去倒推計算自己的新車購置價?現在發生了全損,這差額應該保險公司來承擔。”

  對此,國任保險樂山中心支公司負責人孫經理表示,選擇高配投保的話,保費會高一些??紤]到客戶的需求,選擇低配投保可能是保費低一點,客戶更能接受一些。至于當初投保時,到底有沒有告知讓楊女士自己選擇,可能無法再進行求證。

  9月8日下午,孫經理告訴紅星新聞記者,他已經將楊女士的車損差額訴求向上級公司進行了反饋,目前上級公司回復楊女士自己簽訂了保險合同,只能按合同上的車損保額來賠付,如有異議可以選擇司法途徑來解決。

  案例:

  高配車輸成低配投保

  被判賠70%差額

  事實上,楊女士的遭遇并非個案。

  2019年,浙江的鄭先生的車輛受臺風影響,被洪水浸泡發生全損,理賠時才發現其高配車輛是被輸入成低配車輛進行投保的。由于保險金額與實際價值之間存在36454.4元差額,鄭先生將中華聯合財險臺州中心支公司告上了法庭。

  經法院二審認為,保險公司認為涉案車輛的保險金額是雙方協商的金額,但未提供有效證據予以證實。該公司將投保車輛信息輸入電腦系統時,將高配錯誤輸入成低配,電腦自動生成的保險金額明顯低于投保車輛的實際價值,且未告知投保人,存在過錯,應對投保車輛的保險金額與實際價值之間的差額承擔賠償責任。鄭先生連續兩年將車輛投保在該公司,在保險金額發生錯誤時,未及時發現并提出更改,自身亦存在過錯,應承擔相應責任。

  二審法院維持了一審原判,即由中華聯合財險臺州中心支公司對保險金額與實際價值之間的差額36454.4元按70%的比例賠償25518.08元。至于鄭先生保險金額支付不足的保險費,中華聯合財險臺州中心支公司可另行主張。

  對于“高配低?!钡那闆r,樂山保險行業一位業內人士透露,有些可能確實是工作人員失誤沒有告知和詢問,也有些是保險公司為了搶業務、搶客戶,故意將高配車按低配車來投保,不知情的車主只比較保費高低,就被蒙在了鼓里。

  “如果高配車被低保,雖然保費低了一點點,但是一旦發生全損則損失更大?!睏钆勘硎?,估計大多數車主都不會注意是否按車輛實際配置來投保,大家在給愛車投保時一定要小心被坑。如果保險公司拒不賠付差額,她將維權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