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
炫耀自己住別墅、開豪車
5名女主播也被騙了48萬,他被判13年
在曹某騙取的558萬余元中,包括其從5名女主播處騙取的48萬余元。
據法院審理查明,2017年至2018年11月期間,曹某自稱“張鍵”,以網上帥男照片冒充自己,先后通過網絡火山視頻直播平臺進入多名女主播的直播間,炫耀自己經營多家公司、住別墅、開豪車。通過在直播間狂刷禮物取得主播信任后,他又謊稱自己跑車需加油、腳受傷、出車禍、修車等急需用錢,以借為名騙取5名女主播48萬余元,每名主播少則1萬余元,多則24萬余元。
“他在我直播間狂刷禮物,然后問了要微信。”主播衛某某稱,“張鍵”加了她微信后,自稱“名下有幾家公司,住別墅、開跑車”,想和她談戀愛,平時也稱呼她為“老婆”。但此后,“張鍵”以跑車加油等為由找她借錢。微信轉賬記錄等顯示,她轉給曹某35萬元,曹某僅還了11萬余元。
另一名被騙女主播譚某則稱,“張鍵”在聊天中自稱在成都有3家公司,很有錢。在火山視頻看她表演才藝后,“張鍵”給她刷了約80萬元的禮物。在此之后的2018年8月至10月間,“張鍵”以公司需要錢周轉為由,找她借錢。微信轉賬記錄等也顯示,曹某收到譚某轉賬7萬余元,至案發前尚有3.6萬余元未還。
隆昌市人民法院審理后認為,曹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他人558萬余元,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據此,根據案件事實、性質、情節、社會危害性等,今年6月17日,法院作出一審宣判,以曹某犯詐騙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3年,并處罰金5萬元。同時,追繳曹某違法所得558萬余元,用于退賠13名被害人經濟損失。
紅星新聞記者 姚永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