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上路必須要有駕駛證,這是常識,而樂山一男子還在學車階段,就急著開車上高速,雖然是深夜,還是沒有“逃脫”民警的查處。

  8月25日晚上11時許,民警在樂宜高速五通橋收費站開展夜間勤務工作,對過往車輛進行逐一檢查,檢查到一輛車牌號為“川LH**61”的小車時,駕駛員無法出示駕駛證,民警隨即要求其下車,進一步詢問。

  經核查,駕駛員吳某,41歲,當天晚飯后駕車帶著朋友從犍為縣出發,準備返回五通橋區家中,這輛車剛買不久,目前他正處于參加駕考階段,還沒取得駕駛證,屬于無證駕駛。民警向吳某開具了違法行為通知書,通知其在規定時間內到大隊接受處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吳某將面臨罰款1000,并處15日以下行政拘留。

  記者:羅曉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