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此,閬中市城管執法大隊一名中隊負責人楊超則表示,涉事商鋪屬于違法占道,卷簾門以內是商家的,卷簾門以外是人行道,是不能占有的。城管隊員被男子甩倒了后,為防止該男子繼續傷人才將其制服。

  閬中市綜合行政執法局8月26日發布的《情況說明》顯示,今年4月以來,該局通過文明勸導、發放告知書、規范經營行為等方式,督促城區所有商戶嚴格遵守城市管理法規,杜絕占道經營等影響市容市貌和環境衛生的行為。

  8月23日14時許,該局執法人員在市容巡查時,發現迎恩街有四家文具店(門牌號分別為166、168、170、172號)的外走廊違規擺放大量物品。執法人員責令店主立即整改,店主均承諾盡快整改到位,隨后執法人員離開現場。

  16時30分左右,該局執法人員對迎恩街開展市容秩序集中整治。16時50分整治至上述四家文具店時。發現占道行為均未整改,遂決定先行登記保存占道物品,然后再進行處理。在執行過程中,170號文具店主戚某泉情緒激動,數次阻攔、拉扯執法人員,試圖搶奪占道物品。拉扯中戚某泉將執法隊員陳某明甩倒在地,陳頭部著地受傷。為防止戚某泉再次出現過激行為,其他執法人員與隨行的特巡警一道控制住了戚某泉送至東城派出所調查處理。受傷執法隊員到醫院接受治療。

  閬中市綜合行政執法局認為,根據《四川省城鄉環境綜合治理條例》第二十條第一款規定:“城鎮臨街建(構)筑物外走廊不得堆放、吊掛影響市容市貌的物品”,第六十五條第一項規定:“單位或個人違反第二十條第一款規定,堆放、吊掛影響市容市貌物品的責令改正或者限期清除;拒不改正或清除的,依法代為清除,其費用由違法行為人承擔,可以并處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故170號文具店店主占用外臨街走廊堆放物品屬于違規占道,且未限期整改,該局執法人員有權依法對其占道物品進行先行登記保存并進行處理。

  “但執法過程中,個別執法人員語氣生硬、現場處置欠妥,造成了不良社會影響,我局已對涉事人員暫停執行職務,責令其配合公安部門調查處理。”閬中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在上述《情況說明》中稱,今后將進一步加強行政執法專題培訓,強化文明執法意識,提升規范執法能力,促進城市管理和諧有序。

  8月26日中午,涉事商戶經營者戚某泉告訴澎湃新聞,對于上述《情況說明》中的處置結果,自己“很滿意”?!拔也皇菬o理取鬧?!逼菽橙Q,自己記得,事發當天,執法人員第一次來,向商戶告知的是,“明天不能這么擺了(將商品擺放在門外的陽臺上),否則就要沒收東西”,因此大家當天均未將攤位收進門內;兩個多小時后,執法人員第二次來后,直接就要收走商品,自己當即表態“要收(進門內)”,但未能阻止對方,因此發生沖突。

  監控顯示,在此過程中,一名執法人員倒地,疑似受傷?!拔也皇怯幸獾??!逼菽橙硎?,這是自己在掙脫對方人員控制時發生的意外?!拔乙膊辉敢夂蛨谭ㄈ藛T之間發生很大的矛盾,更沒有想要動手打人的意識,只是在那種情況下想要守護自己的財產。”戚某泉認為,對于自己在城管受傷一事中要承擔何種責任,需要公安部門進一步調查,“倘若合情合理,自己會接受。”而在以后的經營過程中,戚某泉稱會遵守當地規定,配合執法人員,將攤擺在門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