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誰來負責?
修理廠和保險公司各執一詞
蘇先生很郁悶:車子還沒修完,洪水這一泡,多半只有報廢了。不過,讓蘇先生更郁悶的是,修理廠和保險公司到底誰該為此負責,雙方卻有了嚴重分歧。
事發后,該車輛的承保公司人保財險樂山市分公司工作人員去看了車。據蘇先生介紹,保險公司的人說這種情況不能理賠,應該由汽修廠負責。
根據《機動車綜合商業保險條款》第八條及其第(三)項,下列情況下不論任何原因造成被保險機動車的任何損失和費用,保險人均不負責賠償,其中包括:被保險機動車“在競賽、測試期間,在營業性場所維修、保養、改裝期間”。
不過,汽修廠也覺得很冤枉。“這不是人為原因造成的,我們已最大限度地采取了避險措施。”正乙汽修廠負責人冉先生告訴紅星新聞記者,之前第一次洪水來臨前,他們將車開到了附近的高地順利避險,但車子一直停在外面也有被損壞被盜等風險,便將車子開回了修理廠,聽說17日還有洪水要來,便用舉升機將車輛舉到了一定的高度。
據冉先生介紹,但17日當天汽修廠外面街道和廠里都積水了,洪水已到輪胎的下沿,廠里已停水停電,背車也進不到廠里來,已經沒辦法再采取進一步避險措施,而且誰也沒料到18日凌晨洪水如此之大,“我們認為蘇先生的車應該屬于‘洪水’的保險責任范圍,由保險公司理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