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俊英 封面新聞記者 劉恪生
8月上旬,自貢市富順法院法官來到當地居民李某家中,為李某和張某進行調解。兩人相鄰而居數十年,卻因為傾倒垃圾而鬧得不可開交,最終對簿公堂。
2019年12月,李某因不滿張某在其屋后的山林傾倒垃圾,雙方發生肢體沖突,造成張某受傷并入院治療。后雙方就醫療費的賠付問題多次協商未果,張某遂向富順縣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李某賠償張某的醫療費用。
承辦法官接收案件后,及時向雙方了解具體情況,李某認可張某主張的部分事實,但表示張某近年將垃圾倒在自己屋后的山林中,污染了自己的地下飲用水源,才導致雙方爆發沖突。法官考慮到原、被告的鄰里關系,如果簡單的一判了之,不能從根本上化解矛盾,最好的方法就是以調促和。遂決定啟動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并聯系了當地鎮政府社治辦、司法所、村組干部及網格員共同前往調解。

8月上旬,承辦法官一行實地查看了張某傾倒垃圾的現場,隨后到李某家中進行調解。李某認可賠償張某的部分醫療費用,但要求張某將所倒垃圾清理干凈。張某則稱自己倒垃圾的地方屬于公共山林,不是李某家的地。
見此情形,該鎮社治辦主任及承辦法官對相關制度規定進行了詳細解釋,經過耐心的勸解,張某同意清理所倒垃圾。但在談論醫療費用的具體賠償金額時雙方再次發生爭執,張某認為自己受傷后李某未慰問和道歉,要求全額賠償并立即支付,而李某則辯稱自己因此事已受治安處罰,并且張某也有部分責任,只愿意承擔部分醫療費用。
為促成雙方達成和解,承辦法官及該鎮社治辦主任、司法所所長、村組干部分別對二人進行背靠背調解,梳理癥結所在,尋找雙方利益切入點和平衡點。從相鄰情誼、法律規定、賠償款履行等方面對雙方釋法析理,最終雙方就賠償金額達成一致意見,李某當場支付了醫療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