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珙縣縣委批準,珙縣紀委監委對珙縣住建城管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鄧仕勇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鄧仕勇理想信念喪失,紀法意識淡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違規經商辦企業;違規操辦升學宴;在管理、服務活動中違反有關規定收取費用;長期與管理服務對象打“帶彩”麻將,生活腐化;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違反規定濫發林木采伐許可證。
鄧仕勇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群眾紀律、生活紀律,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違法發放林木采伐許可證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之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共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珙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縣委批準,決定給予鄧仕勇開除黨籍處分;由縣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