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特約評論員 龍之朱

  據媒體報道,7月1日開始,一份違紀通報在四川省樂山市多個社交平臺流傳并引發熱議。通報稱,馬邊縣人大教工委吉壽堅桑等人于工作時間,在個人微信朋友圈發布與工作無關的動態,并有其他7名公職人員點贊、評論,違反了工作紀律,此8人分別被書面誡勉。

  僅僅發布一條動態、點個贊,就遭到通報處理,這一消息迅速引發廣泛關注。也有網友喊冤,認為這樣做有問責泛化的嫌疑。

  客觀而言,公職人員在工作時間發送無關信息,并“逗引”其他公職人員關注并點贊,并非只是私域里的微瀾,也不是不值得關注的雞毛蒜皮小事。畢竟,朋友圈已成為一個類公共場合,公職人員不應該在工作時間不加遴選發動態。

  然而,過猶不及。一般理解中“不應該”的行為,并不意味著就應該動用黨紀政紀問責,這里有一個把握邊界和分寸的問題。

  在朋友圈已經成為一種生活常態的情況下,工作時間發一條動態,可以理解為分享一則信息;而順手點贊,則不妨視為打個招呼,寒暄一聲。發完了就發完了,點贊了就點贊了。本身并沒有太多的“分神”,談不上脫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此行為也無法直接與“工作作風漂浮、工作紀律渙散”掛上鉤。

  何況,很多信息的屬性并不清晰,現在認為的“與工作無關”,沒準兒與公職人員的信息獲取、個人修養等有關,何以一定認為就不該發、不該贊呢?

  特別是,很多時候,朋友圈的公共與私人邊界并不清晰,實則是混在一起,難分彼此。公事可以發圈,個人感悟、心靈雞湯、稀奇怪事也可以發圈,一個處在工作狀態的公職人員偶爾發發朋友圈,絕非不務正業。

  紀檢監察部門執紀問責理應依規依紀,實事求是,既不能輕縱違紀違規行為,也不能隨意加大力度。這中間,要特別警惕那種為問責而問責的做法。

  所有的問責和通報,都應該立足于治病救人、以儆效尤。如果不分青紅皂白,“砍”向朋友圈,不僅很難讓人信服,也會產生負面效應,從而讓眾多公職人員噤若寒蟬。“與工作無關的動態”可能沒人發了,而“與工作有關的動態”恐怕也沒人敢發了。

  類似的情況,此前也曾發生過。2018年8月23日晚,安徽省巡查組4次撥打全椒縣農村公路局扶貧干部張偉手機,后者因洗澡未接聽電話,被給予黨內警告處分。同年11月,全椒縣委復查后認為,原處分決定定性不準確,處理不恰當,決定撤銷該處分。

  執紀也好,問責也好,本身無可厚非,都是為了嚴肅工作紀律,提高工作效率。但一切操作還是應該遵循相關規定,綜合考慮主客觀因素,正確區分不同情況。不然,就會適得其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