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記者 鐘曉璐

  在 “國際禁毒日”來臨之際,近日,成都邛崍法院開庭審理了一起非法生產制毒物品罪一案。該案中, 一團伙非法生產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麻黃堿高達468.85千克。

  2019年5月以來,李某與田某、揭某等人為謀取暴利,經過事前預謀,由李某與田某共同出資,揭某提供場所,王某負責技術,任某、揭某等人負責打下手,共同非法制造麻黃素(麻黃堿)。

  隨即,由李某與田某共同出資在成都購買麻黃草及工具,運至揭某租賃承包的邛崍市某鄉村俱樂部內,按照分工進行麻黃素生產。

  2019年7月2日17時40分許,邛崍市公安局民警在邛崍市某鄉村俱樂部現場查獲正在非法制造麻黃素的李某、任某、田某、揭某等人,現場查獲非法制造的固體麻黃素31.15KG、液體麻黃素435.7kg、固液混合麻黃素2kg,以及用于非法生產制毒物品的贓款人民幣40萬元以及非法制造麻黃素的工具和易制毒化學品。經鑒定:查獲的固體麻黃素、液體麻黃素、固液混合麻黃素中均檢出麻黃堿成分。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李某、田某、揭某、王某、任某相互伙同,違反國家規定,非法生產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麻黃堿468.85千克,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五十條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非法生產制毒物品罪追究上述五被告人的刑事責任、且系共同犯罪。

  經審理,邛崍法院判決, 被告人田某犯非法生產制毒物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被告人王某犯非法生產制毒物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被告人李某犯非法生產制毒物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被告人揭某犯非法生產制毒物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五、被告人任某犯非法生產制毒物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