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黑社會性質組織,通過經營十余家企業,染指煤炭、房地產、水泥、酒店等行業,迅速聚斂起巨額財富。

  2019年10月,宜賓中院一審判決,兩名團伙主犯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11罪,數罪并罰,判處有期徒刑25年,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團伙其余被告也分別獲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