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三、四百元買來警服、警銜、警號、肩章等穿戴在身上,近日,廣安市武勝縣沿口鎮一小伙胡某冒充人民警察,替朋友到武勝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大隊處理違章時被真交警當場識破。

3月17日下午,一名男子來到武勝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一中隊辦公室,他自稱是武勝縣公安局“科級干部”,替朋友來處理車輛違停的違章。
男子進門的時候,外面穿了一件黑色外套,里面穿的是警察的制式長袖襯衣,3月間,警察應該是著春秋執勤服,而制式長袖襯衣一般在春夏交替的時候才穿,此人不僅違反了公安機關著裝規定,而且他身上還散發著濃濃的酒氣。

人民警察工作期間禁止飲酒,這引起了辦公室民警的懷疑,更可疑的是該男子右手上還紋著紋身。
隨后,辦公室民警不動神色的將該男子警號通過內網進行核實,發現沒有任何信息,證明該男子是冒充的。在等待處理違章過程中,該男子見情況有些不對勁,便想找個理由離開,但卻被趕來的民警控制,并送到了武勝縣公安局城中派出所。

經查,該男子姓胡,33歲,武勝縣沿口鎮人。據他交代,疫情期間他為了進出小區方便,便在網上花了三、四百元買了一套警察的制式長袖警服。買到警服后,他就經常穿在身上,并對朋友謊稱自己是武勝縣公安局“科級干部”。3月16日,胡某的朋友因為開車違停收到罰單,便想著胡某是公安局的“干部”,想請他幫忙去處理一下。而入戲太深的胡某真把自己當成了警察,答應了朋友的要求。誰料到違章沒有處理成,反把自己送進了派出所。目前,胡某已被武勝縣公安局行政拘留,所購警服也被沒收。

警方提示:人民警察法第三十六條規定,人民警察的警用標志、制式服裝、警械、證件為人民警察專用,其他個人和組織不得持有和使用。違反規定的,沒收非法制造、販賣、持有、使用的人民警察警用標志、制式服裝、警械、證件,由公安機關處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并處違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素材來源:四川新聞頻道 編輯:范飽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