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回應]
1。當地人社局:
當年她被舉報不符考錄條件,經查實未被錄用
針對此事,隆昌市人社局副局長曾永建介紹,2017年3月,王英反映當年考錄的事后,隆昌市人社局予以了答復。但王英不滿意,后通過申請復查、復核等,目前三級信訪已完結。經調查,當年考試后,有人舉報她不符合考錄條件,當時的紀委、人事局、農業局組成聯合調查組調查后,確認她不符合條件,取消了她的考錄資格。
“原始調查中,舉報了三人,另外的不符合的沒錄,該澄清的澄清了事實。”針對王英稱當年調查未找過她,曾永建說,“據當時的調查人員反饋,去門市找過她本人,也告知了她結果的。當時的調查人員有一個重病,另外兩個都見了面或電話了解過。當年的鎮長我們也去找了,他已老年癡呆,不能回憶其它事了。”

曾永建稱,王英提供的證人證言,相關部門都聯系進行了解。經過調查,王英當年被舉報后,經查實不符合條件,便未被錄用。她是1995年9月姐姐去內江讀書后,時任分管副鎮長代某某口頭答應由她頂替姐姐上班。
“代某某去年因病去世了,(此前)我們找過他,原來(1997年)的調查組也找過他,他都說是在王英姐姐去讀書后,才口頭同意的。”曾永建表示,為此,王英提出的補錄無法解決。目前的調查結論,結合了當年調查報告和如今的調查兩方面因素。
那么,王英當年有唐某某簽字“同意報考”的證明原件等報考檔案是否還在呢?曾永建未正面回應,稱只有找檔案館,看能否查到。“該查的檔案,包括在石燕橋翻她的工資表等,都查了”。
對于有唐某某簽名的證明,曾永建表示,因唐某某已老年癡呆,不能證實。“時隔20年,現在我們曉得這個章應該是石燕橋蓋的。至于哪個蓋的,我們也不曉得”。
曾永建還說,王英所提供的工資表經石燕橋鎮紀委調查,未某某說是偽造的,石燕橋鎮政府對錯誤蓋章的人如何處理是石燕橋的事。此外,王英提供的有代某某等三人簽字的證明,是王英稱要買保險,代某某等三人“做好事”簽的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