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起訴的業務員:

  “很冤,自己的微信號給公司用了”

  正是這些投訴,讓凌鵬坐上了被告席。凌鵬告訴記者,2019年9月,他通過網絡招聘平臺應聘到位于資陽市的成都昶安汽車服務有限公司。當時作為公司車輛保險的電銷業務員向車主推銷保險業務,關于油卡、車輛維護保養等福利,他都是按照公司政策推銷的。

  為什么作為業務員的凌鵬會被起訴?凌鵬表示,2019年9月7日,他入職公司,因自己有兩個微信號,公司讓他將其中一個提供給公司使用。9月10日,公司財務聯系凌鵬表示,公司有一筆賬需要轉到凌鵬給的微信上,但微信有支付限額,需要凌鵬提供工資卡綁定并提供手機驗證碼。

  而起訴書也顯示,轉款時間一致,為“2019年9月11日至2019年10月1日期間,被告在原告處投保31輛汽車保險,獲取給予車主的優惠手續費23007元,導致經被告投保的31輛車主多次投訴保險公司及保監協會,舉報銷售過程中承諾禮品未兌現,要求巨額賠償以及退保,導致原告巨額損失”。

  渠道代理商霍先生告訴記者,凌鵬、劉科凡(音)、謝茜是通過網絡獲取到他的微信號,聯系表示可以通過霍先生投保。霍先生驗證過對方的身份證件,對方提供真實車主信息通過他進行投保。出險成功后,自己也當即將給予車主的優惠手續費轉發給了對方。“我作為服務行業的一端,車主投訴保險公司找到我,凌鵬不處理,所有的損失就要由我來進行承擔。”霍先生解釋起訴凌鵬的原因。

  凌鵬口中的老板,是一個叫做劉科凡(音)的人。因為一起在公司工作了數月,凌鵬說,自己一直喊對方“凡哥”,但在大量客戶投訴后,凌鵬到成都處理,才得知公司老板叫“李靜”,但使用的是同一個微信號。

  凌鵬聯系到投訴的車主吳女士,對方表示是一個姓鐘的業務員與其聯系的,而這個微信也是“凡哥”的。凌鵬的同事證實,公司老板是劉科凡。

  也是在到成都處理投訴時,凌鵬發現,自己就職的成都昶安汽車服務有限公司,竟然在2014年就被吊銷(未注銷)。“沒簽合同,只有入職協議,但公司都收走了。”凌鵬能提供證實自己在公司上班的證明,只有一張蓋有公司公章的疫情期間復工證明,以及與“凡哥”以及財務等人員的聊天記錄。

  對于被投訴、起訴,凌鵬覺得自己很冤,自己是按照公司的政策推銷,雖然有時為了促成合同,確實有超出范圍承諾,但超出的部分,大多是挪用未承諾超標的客戶比例,“有的客戶我又沒有超出,就拿這部分來補超出的部分。”凌鵬說,綜合計算下來,自己承諾超標的大約在1萬左右,但在向客戶解釋后,基本上都解決了,而并非公司所說的超標數萬元。

  “負責人”否認:

  “是凌鵬惡人先告狀”

  因李靜電話顯示為空號,4月9日下午,記者添加了凌鵬提供的一位與李靜在同組的同事微信。隨后,一名李姓先生用一電話號碼回復記者稱自己是“工作室”的負責人。李靜為“工作室”老板之一,也是昶安汽車服務有限公司的股東之一,但李先生否認此次大量投訴業務與昶安公司有關,也否認凌鵬與公司是雇傭關系,而是代理關系。“如果他(凌鵬)能提供勞務合同,那我們會考慮追究他私刻公章的責任。”

  記者追問,凌鵬提供的公司開具的復工證明,蓋有昶安公司公章,李先生回復稱這是當時凌鵬表示需要有證明才能進入資陽辦公地點才開的。為什么凌鵬會有已經吊銷的公司辦公證明,李先生則表示,“這要問凌鵬本人。”

  關于投訴事宜,李先生解釋說,“工作室”給凌鵬的一直都是在合理標準范圍內的反饋客服政策,例如油卡等。但凌鵬在向客戶推銷時,擅自虛高承諾,幾乎是每個客戶都在超標,甚至有客戶保費僅400元,就承諾贈送1700元的油卡等。

  李先生表示,凌鵬還擅自聯系客戶表示可以優惠代辦車船稅,收取了費用后又不代繳,同樣引起客戶投訴。目前“工作室”統計到凌鵬經手177名客戶,超標約7萬多,之所以在政策范圍內的承諾福利未兌現,是因為要處理好投訴,工作室正在聯系這些客戶做處理,為他人(凌鵬)的責任買單,“因為以后還要合作”。而凌鵬一直未承擔自己應該承擔的責任,而是惡人先告狀,找到客戶和代理商稱自己是按照公司政策來辦的。

  對凌鵬表示公司使用自己實名的微信接收轉賬而被代理商起訴,李先生表示不知道這個事情。記者發現,在凌鵬提供的與“凡哥”(后微信備注改為李靜)的聊天截圖中,確有溝通被起訴事宜的情況。

  凌鵬表示,因7日審理后,法院未當庭判決,8日,他和部分代理商、客戶,輾轉公司所在地資陽、公司注冊所在地和客戶所在地嘗試報警,但沒有進展。

  成都商報-紅星新聞記者 于遵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