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聞記者 莊岸

最高人民檢察院3月6日在12309中國檢察網發布消息稱,日前,四川省體育局原副局長季濤(副廳級)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一案,經四川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樂山市人民檢察院向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季濤享有的訴訟權利,依法訊問了被告人季濤,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樂山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季濤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季濤濫用職權,違規支付土地補償款,致使國家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情節特別嚴重,依法應當以濫用職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四川省紀委監委官網公布的簡歷顯示,季濤,男,漢族,1968年3月生,江蘇阜寧人,在職研究生學歷。1990年7月參加工作,1988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2019年7月5日,四川省紀委監委官網發布通報稱,季濤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今年1月22日,四川省紀委監委網站再度通報季濤案稱,季濤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經查,季濤理想信念喪失,紀法意識淡薄,為掩蓋其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轉移證據、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發放績效獎勵,違規安排管理和服務對象為其親友支付住宿費用;為官不廉,“親”“清”不分,甘愿被“圍獵”,長期收受管理和服務對象禮品、禮金,與管理和服務對象長期搞賭博活動,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親屬的經營活動謀取利益;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工程項目承攬、資金撥付等方面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且濫用職權,造成國家財產重大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