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

  疫情應急指揮部公告

  (第7號)

  現將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流行期間辦公場所和公共場所空調通風系統運行管理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當辦公場所和公共場所發現疑似、確診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病例時,應當立即停止使用空調通風系統。重新啟用前需進行消毒和清洗處理,并經衛生學評價合格。

  二、辦公場所和公共場所空調新風采氣口及其周圍環境需保持清潔,確保新風不被污染。

  三、人員密集的場所應當通過開門或開窗的方式增加通風量。

  四、人員流動較大的商場、寫字樓等場所,不論空調系統是否運行,應當保證室內全面通風換氣;每天下班后,新風與排風系統應繼續運行1小時,進行全面通風換氣。

  五、具體操作措施可參照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印發的《新冠肺炎流行期間辦公場所和公共場所空調通風系統運行管理指南》,見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網站www.nhc.gov.cn。

  四川省應對新型冠狀病毒

  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

  2020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