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眉山訊(羅海峰 黃洲 記者 文銘權 樊邦平)2月7日,眉山市市場監管局向東坡區一品堂大藥房旭光店和東坡區宏達勞保用品經營部送達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對其哄抬口罩價格、銷售假冒口罩的違法行為分別擬處罰款60231元、26394元,體現了市場監管部門從重從快查處涉疫案件的堅定決心,有力地震懾了企圖趁疫情之機哄抬物價、銷售假冒偽劣防控用品的不法分子。

  據了解,1月26日(大年初二),眉山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通過網絡輿情監測發現,有群眾在微信朋友圈反映,從東坡區一品堂大藥房旭光店購買的3M9001、3M9001V口罩可能是假貨。該局立即派出執法人員前往涉事藥店進行執法檢查,當場在該藥店收銀臺后方發現有一個標識“3M”的紙箱,并在其銷售臺賬中發現已銷售3M口罩379個,銷售單價為15元。該店不能提供以上口罩的進貨票據及供貨商資質、產品合格證明文件。

  為查清事實,眉山市市場監管局迅速聯系東坡區公安分局協同辦案。經查:該藥店通過“掃街”方式,于1月23日從東坡區宏達勞保日用品經營店分別購進了620個3M9001口罩,購進單價2.5元/個;199個3M9001V口罩,購進單價 3.5元/個。

  在該店口罩已售罄的情況下,為保護消費者健康,眉山市市場監管局經多方努力、幾番輾轉,終于與反映的消費者取得了聯系,并在消費者向該店退貨后,立即對退回的口罩組織抽樣,迅速將樣品寄往3M公司鑒定。

  2月4日,經3M公司鑒定涉案口罩為假冒產品。經進一步調查,該店在1月26日前,以每個15元的售價已將所進的3M口罩銷售完畢,進銷差價率分別為329%和500%。貨值金額12285元,違法所得10038.5元。根據該店以往銷售醫療口罩的經歷,一次性口罩的進銷差價率42.8%、獨立包裝口罩的進銷差價率81.8%。

  該店大幅度提高口罩銷售價格、哄抬物價的行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的規定;銷售侵權商標、以假充真的產品行為,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的規定。根據國家市場監管總局《關于依法從重從快嚴厲打擊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期間違法行為的意見》的精神,眉山市市場監管局對涉事藥店的違法行為,給予處罰沒款60231元的行政處罰。

  同時,眉山市市場監管局對涉案口罩的供應商東坡區宏達勞保用品經營部進行執法檢查,現場發現涉案的3M9001、3M9001V口罩已售罄。